【温馨提示】关于认定为“科研经费已到账”的工作提示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2-12-09浏览次数:477

 

学校相关研究人员:

为更好为科研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确保老师科研项目经费及时认定为“科研经费已到账”,现就有关办理工作提示如下:

步骤一:请项目负责人跟踪对方单位打款情况

请项目负责人重视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对方打款时,务必备注如下完整信息: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如:张三-长江经济带研究课题。同时在对方支付时,强调要同步落地,便于项目负责人进行款项识别、认领。

步骤二:项目负责人获得对方单位打款信息后,及时关注学校网上认领窗口,在学校网上认领窗口查到后,务必要及时联系科研处获得项目号,到科研网上办理科研经费预算的明细额度报送。

1.来款认领(学校网办事大厅-财务综合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点击“我的工资”查询处的右上角“来款信息”-“来款认领”)。

2.项目负责人派人或电话联系科研处,获取项目号,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填写项目预算表。

3.请将打印的认领单(2份)、科研网上填报的经费预算(2)提交科研处。

科研处或项目单位个人将项目号、项目预算、到账认领单手续送财务处处理为科研收入。(注:科研系统与财务系统预计在2023年联网打通,目前仍采用人工方式传递。)

特别强调事项完成以上两个步骤后,当能在务查询系统查到财务项目编号“7”开头的项目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统计时方可认定为“科研经费已到账”。


附件 1.银行来款(含科研经费)认领指南

  http://cwc.hbue.edu.cn/3b/7b/c856a211835/page.htm

    2.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登录、经费预算填写说明

(具体细则见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

http://kyc.hbue.edu.cn/2902/list.htm

 

                                          财务处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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