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湖北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启动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申报工作。
请相关单位对照《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收费目录清单》(见财务网“收费管理”栏目)及新的政策与工作需要,认真核对由本部门承办的所有收费项目,特别是对除普通本科生学费、住宿费外的 其他学生学费、考试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仔细分析研究,据此拟定本单位承办的2025年收费项目表报财务处。其中:收费项目无变化的,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收费项目有新增、调整或取消等变化情况的,须提供明确细化的收费依据及测算标准,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业务归口的分管校领导签批。
以上适用于为师生服务的各业务承办单位(含物业公司,不含独立学院)。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过后不予受理。请收费项目相关单位,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收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报财务处综合科。(行政楼A205,联系电话:73933,联系人:郭老师)
财务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