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关于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的规定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3-04-21浏览次数:1450

依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一般不再办理现金借款,需通过转账或公务卡先行支付再结算。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县级以上、单笔500元以上的原则上得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卡报销时一般需附公务卡刷卡POS单(有准确的日期、金额等信息)。

 

附件一:

             湖北省省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公 务 卡
结算项目

  

1

302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

302

0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

302

0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

302

0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

302

07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邮寄费、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

302

11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车票、船票、机票支出等。

7

302

13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8

302

14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9

302

15

会议费

指单位主办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0

302

16

培训费

指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支出。

11

302

17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餐饮费、住宿费等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

302

18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3

302

31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4

302

39

其他交
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15

302

99

其它商品
和服务支出

指上述项目以外、适合公务卡结算的日常公用支出。

 

注:以上所列项目,均指单次刷卡支付金额在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零星小额商品服务支出,金额超过5万元的公务支出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