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分学费收取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9-04-28浏览次数:17570

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最近,教务处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习实践等修读学分工作安排,在教学软件中对部分学生本学期应修读的此类学分进行了更新。其中:非毕业班中部分学生更新了中期实习、中期论文学分;2017级专升本毕业生更新了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学分等。学生个人的具体学分情况可在教务处开通的学分查询网上查询。

根据湖北省有关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先选课后收费”的规定(即我校不实行提前预收),学校财务处会相应地适时更新学分学费情况。

对本次下达的实践类等学分收费,将于56日集中代扣,请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通知并做好说明。请学生提前存入与校园卡绑定的农行卡。集中代扣完成后,学生也可进入学校收费平台进行自主缴款。

                          财务处 教务处

                            2019428

附:需学生知悉的相关政策

1.学生在校期间,学分制收费制度与原按学年制收费收取的总金额一致,不会因学分制收费政策额外增加学生负担(因个人原因的多次补考重修等情形会有一定变化)。2.在普通学生4年(专升本2年)学习期间,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学分课程分步情况会按学期分次安排并相应分次收费。具体学分制政策解读见:《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学分制收费问题解答》http://cwc.hbue.edu.cn/34/10/c857a14440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