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2019年收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我校2019年度收费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根据现有《湖北经济学院2018年收费目录清单》(见财务网“收费管理”栏目)及新的政策与工作需要,认真核对由本部门承办的收费项目,特别是对除学费、住宿费外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要仔细分析研究有关政策,据此拟定本单位收费的新增、调整或取消事项,并提供充分、明确的收费依据,并经单位领导、业务归口的分管校领导审定,由学校提交省发改委确认(最终以省发改委认定结论为准)。
请有关单位将新增、调整或取消情况于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