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项目收费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9-05-07浏览次数:1671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2019年收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我校2019年度收费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根据现有《湖北经济学院2018年收费目录清单》(见财务网“收费管理”栏目)及新的政策与工作需要,认真核对由本部门承办的收费项目,特别是对除学费、住宿费外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要仔细分析研究有关政策,据此拟定本单位收费的新增、调整或取消事项,并提供充分、明确的收费依据,并经单位领导、业务归口的分管校领导审定,由学校提交省发改委确认(最终以省发改委认定结论为准)。

请有关单位将新增、调整或取消情况于5月30日前报财务处综合科(行政A205,联系电话:73933,联系人:老师)。超过时间节点的,省发改委将无法受理,请大家按时间节点把握。

               财务处

               2019年5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