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财务处简介

    湖北经济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统一领导是指学校要统一财经方针政策,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经业务领导。分级管理是指学校财经工作和财务收支根据财权划分、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学校和校内各级各单位进行分级管理。目前按“放管服”要求逐步推行分级管理。

    我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具有全面领导学校财经工作的法定权力,同时承担财经工作经济责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经工作。

  财务处作为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赋予的职责,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国家规定,拟订学校有关财经规章制度;负责学校事业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及二级单位财务收支的会计核算;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目前财务处现有编制20人,实有在册人数17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7人,具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7人,具有初级会计师技术职称3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13人,已经建立了一支年龄、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财会队伍。

  办公地点设在行政楼2楼;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竭诚为您服务,联系电话027-81973933。